壹、檢定日期:
一、
丙級:採即測即評即發證方式。(即測即評測試服務網)
二、
乙級:99年3月28日(第一梯次)
99年7月25日(第二梯次)
99年11月14日(第三梯次)
貳、報名日期:
一、
丙級:依即測即評即發證承辦單位公告,自行斟酌時間及地點報檢。
二、
乙級:99年1月12日至21日(第一梯次)
99年5月11日至20日(第二梯次)
99年9月7日至16日(第三梯次)
參、報檢資格:
一、
丙級:年滿十五歲或國民中學畢業。
二、
乙級: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者。
(二)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三)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 年級以上在校學生、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
(四)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 小時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 年以上者。
(五)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 小時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 年以上者。
(六)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3,200 小時以上者。
(七)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 小時以上, 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八)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 小時, 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 年以上, 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九)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 年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 年以上者。
(十)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 年以上者。
(十一)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十二)大專校院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 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 年以上者。
(十三)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 年以上者。
肆、檢定方式:
網頁設計丙級檢定,主要測試報檢人需具備視窗環境的網頁製作、測試及應用網頁物件的能力。檢定方式採:
一、
學科:乙、丙級皆採筆試測驗題方式,並以電腦閱卷,共計 80題,測驗時間為100分鐘。測試範圍均包括電腦、電子及電機
機械識圖、作業準備、儀表、軟體、及一般工具使用、工作方法、裝配及檢修、安全措施、職業道德等七項。
二、
術科:均採實作測試方式。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見97 年度技術士技能檢定定期定點即測即評丙(單一)級學科測試簡章。
※詳細請見「電腦硬體裝修規範」。
伍、成績評定:
一、
學科測試成績以達到60分(含)以上為及格。成績將於測試完畢四週內評定完畢,並寄發成績通知單。
二、
術科測試應檢人需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試題之功能要求,成績及格者,術科檢定評定為及格。
陸、合格發證:
凡經參加技能檢定學科及術科測試成績均及格者,並繳交證照費後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製發「中華民國技術士證」。如需輔導就業者,可透過全國就業服務機構,優先予以輔導就業。
柒、注意事項:
一、
丙級術科分有二站測試,測試時間之分配由應檢人自行運用;乙級術科亦分有二站測試,並無先後順序,各站的測驗時間為180分鐘。
二、
學科或術科測試僅一項及格者,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10 條規定,該項測試成績自99年度起,三年內參加檢定時,得予保留。
三、
電腦硬體裝修丙級檢定目前僅開放「即測即評即發證」方式,並採現場報名,報檢人可自行斟酌時間及地點報檢,相關「即測即評即發證」之報檢方式及日程,可至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網站查詢。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見正式簡章。